滨海一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4小时前
孙行者
新滨海论坛
近日,盐城中院发布全市法院依法惩治涉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滨海法院1则案例入选。
吴某某强迫交易案
基本案情
2022年至2023年期间,某大型风电公司周边四条道路相关工程先后被四家公司中标。因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必须经过被告人吴某某鱼塘周边道路,为强迫四家中标公司弃标,吴某某采用堵路等方式阻碍施工,共计作案4起。其中两家公司因无法进场施工被迫弃标,相应保证金、定金被没收,且被列入供应商D级名单。之后,吴某某借用其他公司名义递补中标。另外两家中标公司也受吴某某多方阻碍,直至其被刑事拘留后才得以施工。
裁判结果
滨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遂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某某提出上诉。市中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通过阻拦施工强迫企业退出经营活动的典型案例。吴某某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不仅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更严重影响区域工程建设和地方营商环境。本案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家代表旁听庭审,人民法院同步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彰显了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坚定决心,持续释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鲜明信号。
来源:滨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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