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失败,病历造假

一、事实与经过
本人因腰椎管狭窄于2024年3月6日入住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3月10日行椎间孔镜手术,2024年3月16日出院。投诉人入院时可乘车、自主行走,出院时躺在担架医院救护车带回,术后症状持续加重,无法行走、无法自理、夜间腰腿疼痛剧烈,因手术失败,于2024年6月10日前往上海同济医院行开放融合手术,盐城三院期间还因护理不当引发尿路感染,在滨海中山医院住院治疗,给投诉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与经济损失。
二、被投诉人违法违规及过错事实
1、手术方式选择错误,腰椎管狭窄不适合椎间孔镜手术,属于违反诊疗规范;
2、四级手术术前无规范术前讨论,主刀医生未参加,术中缺少必备器械,临时消毒、临时调取,术前准备严重不足;
3、外请专家赵某某未在该院注册执业,属于违规手术;病历伪造术者,将实际术者记录为王某,构成病历造假;
4、主刀专家未术前访视、未参加术前讨论、未术后查房,严重违反诊疗核心制度;
5、手术记录无椎管狭窄处理内容,手术完全无效、彻底失败;
6、麻醉效果差,投诉人术中痛苦难忍;
7、术后查房敷衍、不查体、频繁催出院,出院无随访,医生拒接电话、不回微信,态度恶劣;
8、复诊未书写病历、未做体格检查,违反诊疗规范;
9、留置导尿未做尿道口护理,出院未告知拔管时间,导致尿路感染再次住院;
10、院感管理混乱,病房环境嘈杂,手术区域管理不规范,不合理使用抗生素;
11、病历内容矛盾,术中出血量记载不一致,多处记录与事实不符。
三、损害后果
1、椎间孔镜手术完全失败,未起到任何治疗作用;
2、投诉人由可自主行走变为卧床、生活不能自理;
3、被迫接受二次开放融合大手术,身体遭受巨大创伤;
4、出现尿路感染等并发症,增加额外痛苦与治疗费用;
5、造成巨额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6、精神遭受严重打击,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四、多次与盐城三院沟通,不予任何口头或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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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放资方 LV2 里胥
    2楼
    坐等医院回复
    3-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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