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一车非法营运被查…

为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县交通执法大队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日前,我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典型案件,现将该案例予以分享,促进从业人员和乘客遵守法定义务,营造良好的客运安全环境。

01
案件回顾
2025年12月17日凌晨,县交通执法大队在滨涟市际卡口对一辆红旗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员徐某当时正运送4名乘客前往南京。
4名乘客分别通过“滴滴出行”、“哈啰顺风车”、“滴滴顺风车”及“微信”等不同渠道与驾驶员取得联系并约定行程,车费结算方式包括线下现金支付和平台线上支付。
检查现场,徐某出示的行驶证显示该车为预约出租客运性质,但无法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也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02
案件处理
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5,对该违法行为的程度认定为轻微,决定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经营。
03
执法警示

给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利用多个平台拼单、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利用信息化手段与路面巡查相结合,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依法诚信运营才是长久之计,守法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义务。

给乘客:

为了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敬请乘坐拥有合法资质的车辆。乘坐非法经营车辆,一旦发生纠纷或事故,您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下一步,我大队将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非法营运整治行动,对各类非法营运行为“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支持楼主

0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254 回复 3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雨不眠的下 LV1 路人
    2楼
    赚钱不容易
    3-19 13:40
    回复
  • 海雁 LV3 里正
    3楼
    以为多大事情的
    3-19 13:40
    回复
  • 金二胖 LV1 路人
    4楼
    三方平台就没责任吗
    3-19 13:40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安装应用

免费下载新滨海论坛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