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交通执法严查“无证运输”
昨天 08:57
嘿你的益达
新滨海论坛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非“万能通行证”!每一台投入运营的车辆,都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法定“身份证”——《道路运输证》。近日,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此案再次警示所有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运营须臾不可松懈,车辆“持证”一个都不能少!
01
案件回顾
2025年7月2日,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G204国道与北海大道交叉口开展执法巡查时,依法对连云港**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比对,发现该车所牵引的苏G7***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有效《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予以立案。
02
案件处理
经查,该公司虽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但作为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 年第 1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3年第12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0所对应的违法程度认定为较轻,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3
执法警示
“有许可”不等于“无约束”!
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仅代表具备从事运输经营的资质,但具体每一台投入运营的车辆(包括牵引车和挂车)都必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这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基石。
“无证运输”危害大:
安全隐患: 车辆可能未按规定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和审验,安全状况存疑。
扰乱秩序: 规避行业监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风险: 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因车辆“身份”不合法导致保险理赔困难、企业责任加重。
道路运输安全关乎社会民生,持证经营是企业的底线责任。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将持续以“零容忍”姿态打击违法行为,筑牢运输安全防线!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