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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家医院被查!

现查明,盐城新文峰医院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注射器、一次性输液皮条)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盐城新文峰医院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信用中国(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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