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东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东台海域开展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时,查获1艘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快艇,该艇主机为座舱式柴油机型,铝合金材质,总长15.5米,型宽2.9米(附照片);艇上发现渔获物2.6KG,其中养殖水箱内0.3KG梭子蟹,冰箱内1.95KG梭子蟹、0.35KG杂鱼;现场无人认领。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东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涉案船(艇)合法有效证件,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证书,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我部门将依法对上述船舶及物品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15-85721716、85391162联系地址:东台市广场路6号特此公告。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展开